1、调整内容:新建光伏车棚7处,修建占地面积2020.26㎡,修建面积2020.26㎡。
调整后总修建面积由117034.62㎡调整为119054.88㎡,计容修建面积由138155.20㎡调整为140175.46㎡,修建占地面积由44852.30㎡调整为46872.56㎡,修建密度由45%调整为46.77%,修建系数由46.51%调整为47.63%,容积率由1.38调整为1.40,机动车停车位由510个调整为527个,绿地率坚持不变(详见附图)。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有贰言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公示期满无贰言、贰言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赞同,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批阅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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