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其配套电气系统;增设门禁和车牌录入系统等配套智能化设施;按照停车场建设标准做修缮并完善现有设施。在现有停车场东侧和南侧新开拓平米场地作为扩建停车场,新建部分采用沥青路面,配套建设排水设施,与厂区内排水系统来进行接驳,修缮有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水涵管;将现有停车场主入口进行拓宽,由现状狭窄通道改为两进两出的出入口,配套建设门禁和车牌管理系统;新建独立的电瓶车出入口,方便与机动车分开管理和人车分流;科技楼前停车区域增设门禁和围栏,提升安全管理设施。充电停车区域地面采用混凝土路面,不铺设沥青。在场地中增设给水点,作为光伏板和车棚清洗使用。另外说明三套门禁道闸系统分三个地方设置,分别为停车场一处、非机动车入口一处、科技楼一处,要求能独立控制;厂前区一条主干道路需要清理后加铺沥青,范围从铜港路大门一直到中间绿岛分叉口。其余详见可研方案图纸
2.8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为100天(从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计算)。投标单位需根据总工期要求合理编制施工计划,确保里程碑节点顺利完成;
2.9招标范围:投标方负责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停车场光伏车棚建设及扩建改造项目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详细地质勘查、根据可研批复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材料采购、施工、安全文明措施、竣工验收、最终交付等;
①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老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满足五级及以上;新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满足三级及以上)。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至少1个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业绩。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至少1个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业绩。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及投标文件的编制形成电子签章等投标工作;
(2)联合体投标的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同时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除联合体协议需要各方盖章外,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双方均认可;
(3)若为联合体投标,评分项中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业绩和人员配备均予以认可;
(4)本项目联合体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允许超出3家,且联合体单位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单位不超过1家,承担施工任务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本项目联合体单位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1(1)的资格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1(2)施工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5)联合体的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对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可在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上班时间(上班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拨打技术上的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20日9时15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评标及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网、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上发布。
对本项目存在异议或质疑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10.其他事项说明1.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
万元,可采用转账、保函、电子保函等方式缴纳,具体开具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为方便投标人,提倡采取在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线上异议的方式,线上异议材料需按规定实行电子签章。
欢迎来电咨询:400-114-7977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栖霞山路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