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徐州的马路上加装挡雨棚、遮阳棚的电瓶车层出不穷,有不少市民看到都觉得能够遮阳挡雨很有用,殊不知这样私自加装的设备,存在极大的安全危险危险。5月7日,徐州市泉山交警便展开专项整治,教育劝导市民撤除雨棚。
5月7日下午开端,徐州泉山交警大队在辖区内淮海路中山路口、苏堤路口;建国路解放桥岗、湖北路肖庄路口等首要岗位加派警力,查看过往电动车,对私自加装雨棚的车辆进行挂号,向驾驭员遍及加装雨棚的损害,劝导催促驾驭员赶快自行撤除;一起,向路过的市民们遍及相关交通安全知识,解说私自加装雨棚所带来的损害。
驾驭加装雨棚的电动车,不只自己易产生事端,还简单刮伤别人和车辆,享用便当的一起,电动车加装雨棚的行为也违反了江苏省电瓶车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瓶车上加装车篷、车厢等改动外形结构影响行进安全的设备。
在电动车上加装雨伞或雨棚后,高度、宽度都产生了改变,内行进过程中添加了阻力,在遇到拐弯、刮风或路面湿滑时,车身都及易产生摇摆和侧翻,且由于雨棚遮挡,驾驭人也不简单跳车,简单添加交通事端的伤亡率。
在此徐州交警提示广阔市民,为了您和别人的生命安全,请不要在电动车上加装任何方式、任何标准的遮雨棚,不要让小小的遮雨棚成为行进中的交通安全危险危险,损害我们的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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