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行悬挂横幅、装置广告灯箱……金清大路形象城人行天桥竟成了周边商户招揽生意的“广告位”。反映的问题,11月1日,观山湖区归纳行政执法局催促天桥建造方对该天桥上的广告进行撤除,并对私安闲天桥打广告的商户进行了批判教育。
接市民反映后,记者在现场看见,在人行天桥面向形象城一侧的护栏上,悬挂着两幅长条形的户外广告布,简直将整座天桥的护栏掩盖,一幅内容为某音乐街区隆重开业,一幅为一餐饮商铺的酬宾宣扬。而在护栏中段,还用钢架立起了一块高约1米7、长约2米白底红字灯箱广告,广告内容为“特征烤鱼”,并画有箭头指引方向。记者调查发现,该灯箱广告经过螺丝夹在护栏上,没有外接电源,应该是经过内部电池供电。
“这么突兀的一块灯箱广告牌,不只影响市容,并且很可能是商户私自装置的,安全性也没有保证,若遇到刮风下雨可能会呈现危险。”居住在中铁逸都的冯先生对此非常忧虑。
针对这一问题,10月31日,观山湖区归纳行政执法局市政处工作人员当即赶赴现场核实。经核实,该处人行天桥上的广告牌和广告布系周边商户私自设置,天桥为贵阳观山湖城市运营开展(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暂未移送该局市政处进行管养。依据《贵阳市市政设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制止擅安闲路途、桥涵设备上设置广告或许其他悬挂物”的规则,该局当即催促贵阳观山湖城市运营开展(集团)有限公司对该处灯箱广告牌和广告布进行撤除,并对私安闲天桥打广告的商户进行了批判教育。
11月1日,记者回访现场看到,该处私建的灯箱广告牌和悬挂的广告布均已撤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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