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用保护平遥古城历史背景和文明面貌,进一步标准古城内门头牌子设置办理流程,现就相关事项奉告如下:
古城内运营户、居民设置、替换门头牌子前,应带着房子产权证明或租借协议、房子立面印象资料、拟设置牌子效果图,到我队古城中队进行存案审阅,存案后才能够进行装置、替换。
古城内门头牌子资料应为木质,尺度应与铺面全体和谐,并与悬挂方位尺度相宜,色彩以黑底绿字、黑底蓝字、黑底黄字、原木底色黑字为主,禁用与古城面貌不符、不和谐的样式、色彩,牌子字体应运用传统手书字体,不发起运用新式字体。
古城内制止将灯箱、发光板、喷绘布、KT板等新式原料制造的店招、广告、暂时牌子等摆放于门前、店外或悬挂于门窗、外墙墙体;制止未经审阅存案私自装置、悬挂不符合或影响古城全体面貌的门头、牌子。对发现的以上问题,我队将予以撤销、撤除,并责令期限替换整改。
保护杰出的古城旅行环境是咱们的一起愿望和首要职责,请古城内各运营商户和广阔居民了解合作我队作业,自觉遵守上述规则,一起保护好古城历史面貌与我县旅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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