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泊车标志是蓝色为底,有一个白色的字母的标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施行法令》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路途上暂时泊车,应当恪守下列规则:
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阻隔设备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泊车。
2、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缺乏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地道以及间隔上述地址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泊车。
3、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许消防队门前以及间隔上述地址30米以内的路段,除运用上述设备的以外,不得泊车。
4、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阻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路旁边泊车应当紧靠路途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许装卸物品后,当即驶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施行法令》第五十三条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通堵塞时,应当顺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泊车排队等候或许缓慢行进时,应当顺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边交叉或许逾越行进,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泊车等候。
机动车在车道削减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泊车排队等候或许缓慢行进的,应当每车道一辆顺次替换驶入车道削减后的路口、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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